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620250002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政务链路和机房维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服务要求 3.3.2.商务要求
第六条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3.中标人若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上限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按日承担未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中标人有权中止服务,逾期超过60日的,中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承担不超过合同总金额上限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5.在服务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均需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和连续性,不能随意退出。若中标人执意退出,拟退出时未提前6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采购人,且不配合采购人和下一任经营服务单位做好移动遥测心电监护各方面的数据及其他交接工作,不能确保过渡期服务连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合同总金额上限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更正为: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服务要求 3.3.2.商务要求
第六条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3.中标人若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上限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按日承担未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中标人有权中止服务,逾期超过60日的,中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承担不超过合同总金额上限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5.在服务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均需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和连续性,不能随意退出。若中标人执意退出,拟退出时未提前6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采购人,且不配合采购人和下一任经营服务单位做好各方面的数据及其他交接工作,不能确保过渡期服务连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合同总金额上限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010625210200007731;
2、本项目最高限价:540,000.00元;
3、监督部门:金牛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770519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金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信息园西路81号兴盛国际总部
联系方式:028-87705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2号6栋13层2号
联系方式:028-87791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28-87791929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