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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锦州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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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百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30

项目概况

凌海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81-00216
项目名称:凌海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1700
最高限价(元):501700
采购需求:查看

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和锦州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进度安排,在充分对凌海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需要立足凌海市发展实际、结合凌海市发展需求,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入手,编制凌海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十五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

编写凌海市“十五五”规划服务要求:

(1)及时跟踪了解国家、辽宁省、锦州市对“十五五”规划提出的战略要求,分析锦州凌海市“十四五”时期取得的发展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十五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2)提出“十五五”时期凌海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3)提出“十五五”时期凌海市需重点发展的若干领域,相应提出凌海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及创新举措;

(4)提出凌海市“十五五”时期拟开展和推进的重大工程、项目;

(5)科学编制凌海市“十五五”规划,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及时推进各阶段任务,开展前期调研、规划编制、会议汇报、意见征集、规划修改完善及评审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规划成果。

二、其它服务需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日历日);

2、履约地点:凌海市;

3、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

(2)提交设计方案定案后15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0%;

(3)供方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后15日内,支付合同额的20%;

4、成果形式:提供凌海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成果电子版及纸质版。

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下载采购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领取并下载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领取和下载采购文件。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 5、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辽宁百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凌海市青年大街96号A座
联系方式: 0416-816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百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三段10-35
联系方式:18641668778
邮箱地址:baian9887456215@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金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百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783655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话:1864166877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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