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旺苍县城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县城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发改〔2025〕489号关于旺苍县城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25〕48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三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旺苍县嘉川镇。
2.2建设规模:包含嘉川镇庙二湾社区、嘉川镇教场梁社区(厂部小区、技校小区、焦化小区、汽修厂小区、水泥小区、塑编厂小区、子弟校小区)、嘉川镇简家坝社区(唐家河小区、电厂小区),共覆盖旺苍县嘉川片区11个老旧小区,屋面改造维修2992平方米,消防设施完善28组、雨水管网改造3500米、小区道路沥青混凝土摊铺53768平方米:楼梯间喷涂涂料16795平方米、新建垃圾中转设施1处、新建机动车停车位206个(含充电桩60个);新建非机动充电车棚11处共计760平方米。
2.3投资额:8000万元
2.4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设计调整变更)及后续服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3 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14 日10时0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 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8月14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0839-6205529)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9-6211363)
招标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长安巷5号
邮编:628200
联系人:昝先生(异议受理人)
电话:0839-4203129(异议受理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三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万达广场(西区)2栋14-4号
邮编:628000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839-327569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年7 月 2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