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601100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钦州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支航道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6.4 | 本合同签约合同价均为含税价格,价格组成包括不含税价和9%增值税款,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变化,但如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发布新的税务政策导致开票税率的必须变动,则结算时含税合同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具体如下: 工程结算价=已按照9%税率开票的工程价款+(合同价-已按照9%税率开票的工程价款)/(1+9%)*(1+X%) 以上公式中的X%为承包人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对应的税率。 | 本合同签约合同价均为含税价格,价格组成包括不含税价和9%(或6%)增值税款(增值税税率维护性疏浚工程按6%计取,纳泥区围堰工程按9%计取),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变化,但如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发布新的税务政策导致开票税率的必须变动,则结算时含税合同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具体如下: 工程结算价=已按照9%(或6%)税率开票的工程价款+(合同价-已按照9%(或6%)税率开票的工程价款)/(1+9%(或6%))*(1+X%) 以上公式中的X%为承包人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对应的税率。 |
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 | (4)本工程按一般计税法方式计税,合同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9%,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承包方自身原因或所开票据(发票)本身问题造成发包方税收风险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发包人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如施工期间国家发布新的税务政策导致开票税率必须变动,合同结算价格调整方法按照专用合同条款16 执行。 | (4)本工程按一般计税法方式计税,合同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维护性疏浚工程按6%计取,纳泥区围堰工程按9%计取,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承包方自身原因或所开票据(发票)本身问题造成发包方税收风险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发包人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如施工期间国家发布新的税务政策导致开票税率必须变动,合同结算价格调整方法按照专用合同条款16执行。 |
更正日期:2026年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钦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港招商大厦
联系人:劳丽燕、李鉴栩
电话:0777-388996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金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号楼六层620号、621号、622号
联系人:王佳佳
电话:0771-2553198
招标人: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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