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名称:将乐县南口蛟湖内陆渔港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80401100244001
致:各投标人
一、补充通知
1、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5业绩要求内容。
2、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条款编列内容中的第(9)点内容。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条款编列内容现增加以下内容“(19)将政办【2017】号文内容:严格执行将政办【201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摘录第二点内容:(一)完善报验登记管理。加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的税源管理,项目主管单位要告知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持《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到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部门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税务管理。县住建局在发放项目施工许可证时,须查验施工单位报验登记情况,对未报验登记的,及时反馈至县国税局。(二)强化预缴税款监控。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对于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平台公司及相关业主单位须审查施工单位预缴税款情况后方可支付工程款项,凡未足额预缴税款的,一律不予支付工程资金。对于非政府性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企业要按照税收政策要求,从公平税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协税护税义务,督促施工单位就地预缴税款。(三)加强日常税收征管。县国税局、地税局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主动联系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督促纳税人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报验登记,及时进行预缴申报;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建筑项目施工进度、资金支付以及税收缴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建筑施工项目涉及总包、分包业务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纳税人选择不同计税方式预缴税款。若发现中标单位和纳税单位不一致的,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住建等部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县国税局、地税局要核查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税款预缴情况。”
4、现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款最高投标限价(财审后招标控制价为)5978252元(招标控制价等材料附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答疑文件附件中下载)。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条款编列内容现增加说明:(20)因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未出台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相关文件故暂不启用信用分评价评审。各投标人信用分均按 10分计取。
6、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款内容(1)固定总价合同;增加说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的,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14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清单及完整的全套材料(含申请书、工程量计算式、核对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图纸等),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完成核对。中标人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的,视为已经放弃工程量清单核对权利,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若被发现存在恶意核对,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量清单核对,招标人视同中标人对清单已认可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清单核对报告须经将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对确认,清单工程量偏差超出±3%范围的或造价误差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的予以调整(注:仅针对招标清单工程量核对,单价不作调整),未在上述浮动范围内的工程数量不予调整,核对后的清单工程量作为完成招标图纸施工内容的包干数量并签订补充合同,作为合同价款及竣工结算的依据”。其余不变。
7、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6. 价格调整现增加以下内容“3.闽建筑[2018]28号文件人工费调整: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施工期间若有新的文件调整,则调整文件发布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新文件调整。”
8、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7.3条款现增加以下内容“17.3.3以上须由将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如果审计部门要求对中标人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中标人应接受延伸审计。”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wz/%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4%B8%80%E7%BB%8F%E5%8F%91%E5%B8%83%E5%8D%B3%E8%A7%86%E4%B8%BA%E6%89%80%E6%9C%89%E6%8A%95%E6%A0%87%E4%BA%BA%E5%9D%87%E5%B7%B2%E6%94%B6%E6%82%89%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9%9A%8F%E6%97%B6%E5%85%B3%E6%B3%A8%E5%B9%B6%E6%9F%A5%E9%98%85%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7%9B%B8%E5%85%B3%E6%8B%9B%E6%8A%95%E6%A0%87%E4%BF%A1%E6%81%AF%EF%BC%8C%E5%90%A6%E5%88%99%E5%90%8E%E6%9E%9C%E8%87%AA%E8%B4%9F,%E6%9C%AA%E5%B0%BD%E4%BA%8B%E5%AE%9C%EF%BC%8C%E8%AF%B7%E4%B8%8E%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8%81%94%E7%B3%BB%E3%80%82
招标单位:将乐县南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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