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至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1中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调整为与网页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一致。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以最新澄清文件发布的内容为准。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水务局
招标人:东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话:0453-3630747
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同济大街交角地段AS7栋
联 系 人:马工
电话:0451-55689955
电子邮箱:hljpyxmg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