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食堂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食堂设备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是1号线南北向部分。工程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敷设,至终点东洋站。线路串联国际服务外包开发区、正定新区、正定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要城市发展区域,以及会展中心、新的市级行政中心,园博园等大型客流集散点。线路全长约13.495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分别为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商务中心站、园博园站、福泽站、东上泽站、东洋站。平均站间距1.682km,换乘站2座,分别为商务中心站、福泽站。
根据线网资源共享和全线综合研究,二期工程设置南牛停车场1座,并与1号线一期共用西兆通车辆段和综合基地。全网共用的控制中心位于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分两段建设,第一段洨河大道站至福泽站后折返线;第二段福泽站后折返至南牛停车场。其中第一段线路已于2019年6月建成通车,第二段计划于2026年建成通车
。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号线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食堂设备,投标人应提供整套系统设备的同时还需对设备进行设计联络、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竣工图资料等服务,需要土建配合的基础及设备安装的设备,投标人需提出具体要求(图纸)并负责设备的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
技术文件
”
)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投标人负责由指定地点至施工现场地面的二次运输。
2.6
交货期
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确定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若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期交货,招标人有权进行惩罚。若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提前到货的,在交货前的仓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7
质保期
质保期从设备启用日期起开始计算,设备的质保期为
24
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
2
)投标人所投电加热设备的生产企业须具有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3
)投标人所投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的
食堂
设备的供货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
本项目实行
“
双盲
”
评审、
“
分散
”
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5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不适用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
“
招标文件
”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hbggfwpt/%3Cp%3E )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办事指南(
http://***/hbggfwpt/bszn/guide.html%3Cp%3E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
CA
数字证书互认(
http://***:8181/%3Cp%3E )。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09:00
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前,在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hbggfwpt/%3Cp%3E )
”
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hbggfwpt/%3Cp%3E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
116
号
联系人:付卫强
联系电话:
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68
号新合作广场
B
座
14
层
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
联系电话:
0311-86958907
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电话:
0311-86958928
电子邮件:
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
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
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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