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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加油站布局规划方案(2026-2030)招标公告

沈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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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加油站布局规划方案(2026-2030)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03

项目概况

沈阳市加油站布局规划方案(2026-2030)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3889
项目名称:沈阳市加油站布局规划方案(2026-2030)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共计 1个包组,包号为001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个月内。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付款比例
合同签订后,提供付款比例对应金额发票合同价款40%
完成初步成果并通过专家审查后,提供付款比例对应金额发票合同价款50%
乙方提交最终全部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供付款比例对应金额发票合同价款1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服务清单

包 组 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加油站布局规划方案(2026-2030)编制项目

一、项目背景

上一轮沈阳市加油加气站布局规划方案于2018年编制完成,成功指导了“十四五”期间加油站规划建设。随着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国家对沈阳市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为应对最新城市发展以及外部交通条件发展趋势,亟需开展新一轮加油站布局规划,满足沈阳市加油站规划建设的需要。

二、编制依据

《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三、工作内容

在对沈阳市现有加油站布局规划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趋势,优化完善沈阳市加油站用地布局,针对沈阳市加油站分布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谋划近期沈阳市加油站项目,做到指导性规划深度。

(1)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及摸底调查

(2)开展加油站现状分析与评价

(3)开展相关政策、规范解读及案例分析

(4)开展城市发展趋势分析

(5)开展加油站需求预测

(6)制定规划目标、原则及布局要求

(7)编制沈阳市加油站布局规划方案

(8)结合全市需求,提出近期建设方案项目计划

(9)明确保障措施和实施意见

四、成果要求

(1) 研究报告和规划图册,包括:

1) 沈阳市加油站规划研究报告

2) 沈阳市加油站现状布局图

3) 沈阳市加油站近期项目规划布局图

4) 沈阳市加油站远期规划布局图

(2) 成果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

(3) 成果输出装订8套?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规划范围以沈阳市中心城区为重点,统筹考虑沈阳市市域范围(含康平、法库、新民、辽中)。

2.项目过程中需开展项目实地调研,在了解现状及问题基础上开展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3.应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最新标准、规范、规定编制规划成果,最终成果要符合技术服务内容和技术深度要求,并通过专家会审查。

注:以上涉及的调研、专家评审费用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除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调研方案、专家人选需经采购人同意。

七、项目组要求

投标人应依据项目需求组建项目组,项目组项目负责人1名,其余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名。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熟悉沈阳市情,具有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研究的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八、项目进度及知识产权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初稿,9个月内形成最终成果并提交,并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开展专家评审及采购人验收。

2.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采购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16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解密程序启动后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可以在集采机构现场解密,也可以在投标人认可的其他地点进行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商务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
联系方式:024-22743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坤
电话:024-2289665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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