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公开招租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YNLB-BN-25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公开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54,招标人为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场地(3层,共830.91平方米),现有厨房设备设施及用具,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2.食堂便利店,便利店场地由医院提供,中标单位负责进行简单装修并配置收银系统。便利店可销售基本生活用品及零食饮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公开招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定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个体工商户或成立未满两个月的公司可不用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个体工商户或成立未满两个月的公司可不用提供);
5.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函);
6.中标人须在食堂正式投入经营之前以经营场所办理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在投标时所投项目组成成员的项目负责人、厨师数量和级别将由医院进行实名备案,主要厨师需持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中标后必须由备案的人员对食堂进行经营管理,未经得院方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8.投标人配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
9.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由招标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进行查询保留,无须投标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如中标单位出现信誉不良情况,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1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