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阳市第十六中学煤改电项目(锅炉及水箱等配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00-05235
项目名称:辽阳市第十六中学煤改电项目(锅炉及水箱等配套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5950
最高限价(元):48595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2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后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LNSD202212345@163.com,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第十六中学
地址: 辽阳市太子河区沙岭镇沈环线
联系方式:18741992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圣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胜利路10-31号
联系方式:0419-3133009
邮箱地址:LNSD202212345@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阳市分行新运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圣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11021709800035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喜元
电话:1824194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