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颍河治理一期工程颍东范沟圩治理施工标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颍河治理一期工程颍东范沟圩治理施工标
二、项目编号:FY2025SL0022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5年7月25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2.2.2(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四、项目管理机构 2、组织机构设置更正为:
(1)组织机构(其他人员)基本要求:
施工员:2人;
造价员: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安全员:1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
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员、造价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是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要求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说明: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置岗位及人员数量)
满足基本要求的得1.2分,否则不得分。
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1、所有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 。
(2)终检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具有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
满足其中1项要求的得0.4分 ,满分 0.8分 。(说明:此项应为客观分,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从人员数量、专业职称、执业资格、经历等方面设置,最多再加0.8 分)。
本项最多得 2 分。
2、阜阳市颍河治理一期工程颍东范沟圩治理施工标《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以此次附件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开标时间等内容,均更正为“2025年9月10日10时00分”。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