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 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土地资产处置流程指引》(深坪国资〔2023〕73号 ) 等相关规定, 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经 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沙绩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新作坡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永仁陂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新社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安田股份合作公司 民主决议,委托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 公开招标【交易方式】 欢迎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JTYSJY-PS-2025-00004
(二)项目名称: 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
(三)集体企业: 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沙绩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新作坡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永仁陂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新社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安田股份合作公司
(四)招标人: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
(五)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社区横坪路 (金碧路)与规划碧安路交汇处东南侧。
2、立项情况:本项目已于2022年11月纳入《2022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于2024年7月23日取得《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函》(深坪更新函〔2024〕43号)。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3、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函》(深坪更新函〔2024〕43号),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规划指标如下: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序号
|
指标名称
|
本项目规划指标
|
单位
|
1
|
更新范围
|
207,090.30
|
㎡
|
2
|
拆除范围
|
202,679.20
|
㎡
|
3
|
建设用地面积
|
89,700.40
|
㎡
|
4
|
容积率
|
6.8
|
--
|
5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610,080
|
㎡
|
5.1
|
住宅
|
429,933
|
㎡
|
5.2
|
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
32,401
|
㎡
|
5.3
|
商业、办公及酒店
|
122,606
|
㎡
|
5.4
|
公共配套
|
25,140
|
㎡
|
4、土地的基本情况(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本项目更新范围用地面积207,090.30㎡,其中权属为集体的土地面积158,695.03㎡,权属为其他土地面积48,395.27㎡。
5、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碧岭股份合作公司及居民小组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由集体土地、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建构筑物、构筑附属物、设备、苗木果树及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组成,碧岭股份合作公司及居民小组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详见下表:
(1)集体用地:158,695.03㎡;
(2)集体物业:71,132.93㎡永久性建筑物、6,352.80㎡临时性建筑物及若干构筑附属物、设备、苗木果树等;
(3)非农建设用地指标:89,641.27㎡。
股份合作公司
|
集体用地
(㎡)
|
永久性建筑(㎡)
|
非农建设用地指标(㎡)
|
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
|
81,793.53
|
47,350.13
|
89,641.27
|
深圳市坪山沙绩股份合作公司
|
3,863.13
|
1,892
|
-
|
深圳市坪山新作坡股份合作公司
|
1,408.07
|
1,520
|
-
|
深圳市坪山永仁陂股份合作公司
|
45,448.15
|
9,794.9
|
-
|
深圳市坪山新社股份合作公司
|
1,688.03
|
3,620
|
-
|
深圳市坪山安田股份合作公司
|
24,494.12
|
6,955.9
|
-
|
合计
|
158,695.03
|
71,132.93
|
89,641.27
|
备注:其他类别(含集体临时建筑物、构筑附属物等)不在上述表格体现,但均已纳入集体资产评估。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并且承诺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证明材料: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承诺函,承诺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格式自拟)。
3、投标人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一亿元以上(含本数)(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上半年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的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此项以交易集团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针对本项目的前期投标人为开展本项目城市更新单元前期意愿征集、计划立项、规划报批、建筑物提前拆除等工作支出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意愿征集费用、项目计划立项费用、项目保证金,因满足政府要求前期已完成的部分物业的拆迁补偿、防疫工作产生的费用,规划报批过程中的测绘查丈、树木调查报告、规划设计、搬迁补偿方案编制等第三方费用,以及投标人人工成本、运营成本、咨询费用等因本项目支出的全部前期费用,凭有效票据、相关协议进行协商确认),投标人需承诺以下事项:①如非前期投标人中标,则由中标人将前述费用外加20%的合理利润一并一次性返还前期投标人,中标人向前期投标人支付前期费用和合理利润后,前期投标人需向最终合作方移交项目成果材料并退出项目;②如前期投标人中标,则由前期投标人承担本项目城市更新单元前期意愿征集、计划立项、规划报批工作所支出的全部前期费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须自身符合前述资格条件,不得使用关联企业资格条件报名。
三、公告期限
15 个 工作日(2025年08月30日 00时00分 --- 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 2025年08月30日 00时00分 --- 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2.地点: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https://***/ggzy/center/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3.投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5.评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0时00分
6.开标地点: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7.评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六、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步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1.网站/媒体: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2.重要提示:
投标人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交易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七、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处置方式及违约情形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
(二)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1.银行转账: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2.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通过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我的投标情况--申请电子保函”模块直接发起电子保函申请。
(四)交易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1.如前期投标人(深圳恒邦伟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合作方:其前期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合作方补齐,超出部分由招商方退还给合作方;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由交易集团在合作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合作方。招商方收到合作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应向合作方开具收据。
2.如非前期投标人成为合作方的,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后,中标人向交易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商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中标人补齐差额;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如需原路退回,需向交易集团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3.未中标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五)违约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投标人、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八、其他补充事项
1.异议提出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09时30分
2.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7日 09时30分
关于异议的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的行为是依照《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 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土地资产处置流程指引》(深坪国资〔2023〕73 号)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集体企业在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集体企业保证本次公开招标的用地是指集体企业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本项目集体用地前期历史原因,或集体企业对该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等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风险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4.服务费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根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由中标人进行支付,中标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中标资格,将中标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标人账户。
5.招标底价
本次利益分配方式采取回迁物业的方式,置换物业单价按照评估单价,获得置换物业补偿价值不低于人民币:1,573,834,000元整(¥拾伍亿柒仟叁佰捌拾叁万肆仟元整),具体内容如下:
资产权属人
|
分配方式
|
回迁物业类型
|
回迁物业面积(㎡)
|
回迁物业评估单价(元/㎡)
|
回迁物业价值(元)
|
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
|
回迁物业
|
一期办公
|
≥34,357
|
23,000
|
≥790,211,000
|
一期酒店
|
≥8,568
|
23,000
|
≥197,064,000
| ||
一期集中商业一层
|
≥1,500
|
40,000
|
≥60,000,000
| ||
一期集中商业二层
|
≥1,500
|
26,000
|
≥39,000,000
| ||
一期集中商业三层
|
≥1,500
|
24,700
|
≥37,050,000
| ||
一期集中商业四层
|
≥1,500
|
24,700
|
≥37,050,000
| ||
合计
|
≥48,925
|
|
≥1,160,375,000
| ||
深圳市坪山沙绩股份合作公司
|
回迁物业
|
一期集中商业一层
|
≥300
|
40,000
|
≥12,000,000
|
一期集中商业二层
|
≥715
|
26,000
|
≥18,590,000
| ||
合计
|
≥1,015
|
|
≥30,590,000
| ||
深圳市坪山新作坡股份合作公司
|
回迁物业
|
一期酒店
|
≥998
|
23,000
|
≥22,954,000
|
合计
|
≥998
|
|
≥22,954,000
| ||
深圳市坪山永仁陂股份合作公司
|
回迁物业
|
一期办公
|
≥2,512
|
23,000
|
≥57,776,000
|
一期酒店
|
≥3,200
|
23,000
|
≥73,600,000
| ||
一期集中商业一层
|
≥300
|
40,000
|
≥12,000,000
| ||
一期集中商业二层
|
≥300
|
26,000
|
≥7,800,000
| ||
一期集中商业三层
|
≥300
|
24,700
|
≥7,410,000
| ||
一期集中商业四层
|
≥300
|
24,700
|
≥7,410,000
| ||
二期底商一层
|
≥300
|
40,000
|
≥12,000,000
| ||
二期底商二层
|
≥300
|
22,000
|
≥6,600,000
| ||
合计
|
≥7,512
|
|
≥184,596,000
| ||
深圳市坪山新社股份合作公司
|
回迁物业
|
一期办公
|
≥555
|
23,000
|
≥12,765,000
|
一期集中商业一层
|
≥300
|
40,000
|
≥12,000,000
| ||
一期集中商业二层
|
≥300
|
26,000
|
≥7,800,000
| ||
一期集中商业三层
|
≥400
|
24,700
|
≥9,880,000
| ||
一期集中商业四层
|
≥400
|
24,700
|
≥9,880,000
| ||
合计
|
≥1,955
|
|
≥52,325,000
| ||
深圳市坪山安田股份合作公司
|
回迁物业
|
一期办公
|
≥2,244
|
23,000
|
≥51,612,000
|
一期酒店
|
≥2,234
|
23,000
|
≥51,382,000
| ||
一期集中商业一层
|
≥500
|
4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4,978
|
|
≥122,994,000
| ||
总计
|
≥65,383
|
|
≥1,573,834,000
| ||
备注:
(1)上述补偿价值已涵盖碧岭股份合作公司及居民小组股份合作公司在本项目范围内拥有的全部集体资产(包含涉历史遗留问题物业按照评估价值权益分成享受的补偿部分利益),不存在遗漏;
(2)上述各股份合作公司取得的回迁物业及其补偿价值已包含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向各股份合作公司历史征地的30%分成补偿价值;
(3)置换物业单价依据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拟回迁物业市场价值评估结果。
(4)本表所列回迁物业及面积根据上述评估单价折算,在后续回迁阶段,若因最终政府部门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或建设施工存在一定面积误差的,可以本着等价值置换原则进行微调,具体另行签署书面协议约定。
|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450万元,由中标合作方向以下各股份合作公司交纳,具体分配如下: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履约保证金1700 万元;深圳市坪山沙绩股份合作公司履约保证金 150 万元;深圳市坪山新作坡股份合作公司履约保证金150 万元;深圳市坪山永仁陂股份合作公司履约保证金150 万元;深圳市坪山新社股份合作公司履约保证金150 万元;深圳市坪山安田股份合作公司履约保证金150 万元。
九、联系方式
1.集体企业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13691937138
2.交易平台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映纯
联系方式:0755-89314494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技术支持:0755-88653219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2025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