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供应商:
我厅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维保单位负责办公大楼节水设施设备维保和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实地察看后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注册企业。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招标控制价格上限为10万元整。
二、维保主要内容及要求
1. 供应商须确保办公大楼主、附楼用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维护主要范围如下:供水管网系统、用水设施(洗碗机、洗菜机、洗肉机)、非常规水源利用(屋顶绿化、喷滴灌展示区、生态雨林缸、雨水回收系统、空调冷凝水回收系统、纯净水尾水收集利用系统、洗手盆尾水收集利用系统)、节水精细化管理系统(智能远传水表、楼层用水信息展示屏、节水监测系统)、浸入式节水宣传播报系统。
2. 对节水监测系统数据库进行日常巡检,内容包括对日志、会话数、表空间、磁盘空间等主要数据库参数进行检查;对数据库进行数据备份、归档日志整理、表空间维护、权限分配、异常问题处理;对网站进行安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巡检;对正在运行中的系统故障进行处理,包括:软件安装、系统参数调整设置、数据接口维护、支撑软件系统安装设置、协助用户数据更新等。
3. 供应商需根据甲方要求对用水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计划,包括阀门、水表等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4. 中标人须安排不得低于5人服务团队,团队成员须具备用水设施维护检修及软件维护更新的技术能力,其中2名具备给排水类、电子类、机电类或计算机类等中级及以上职称。
5. 每月巡检二次,小修免费,大修维修费及配件按实结算。具体内容见附件4。
6. 服务时间:365天*24小时故障维护,设备故障响应时间: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7. 保证按时完成维保,小修3小时,大修2天。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如期完成维保的,中标人应提前与采购人进行协调沟通。
8. 维修人员24小时随时提供咨询、维护服务。
三、支付方式
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季度支付服务费。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1。
2. 按项目要求提供详细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含巡检维修(小修)和日常维护人员费用。
3.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查询为“有效”的截图。
4. 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委托代理人时长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5. 提供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其中2名具备给排水类、电子类、机电类或计算机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时长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6. 提供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有效的租赁文件复印件。
7. 现场勘察时间:投标人须于挂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到项目现场勘察,并经项目现场人员确认后,将该勘察回执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 上述投标文件应标明页码,按顺序提供目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若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将列入我厅采购黑名单。
9. 报价文件于2025年8月27日17时30分前送至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20层2001室。(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950294175)
五、评标办法
1. 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我厅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报价相同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中标人违反约定中止合同的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厅将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人少于三家时,中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2.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协商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现场勘察回执单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项目清单及要求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