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063004920252801
二、合同名称:车辆买卖合同(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合同)
三、项目编号:66060025277C580A3387A
四、项目名称: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芳草湖垦区公安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芳草湖总场
联系方式:18209412173
供应商(乙方):昌吉瑞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联系方式:1739994220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
数量:3.00单价(元):943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比亚迪 海豹 05DMI 120KM旗舰型2.合同金额(元):2829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