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卡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升级项目(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卡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升级项目(三期)
ZB-16-04A-2025-D-F-E31847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招标人实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卡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升级项目(三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仅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一)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二)中标人数量:1家。
(三)交货期/服务期/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65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四)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37,710,800.00元(含增值税)。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五)具有为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未处于招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八)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九)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十)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十一)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十二)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十三)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招标人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招标人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该项目采购相关部门(财务管理部、广州分行、白云支行)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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