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2]HMY[CS]2025001-1
二、项目名称:连江县G228国道山坑村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纵横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812号 | 423,642.00元 | 99.7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连江县G228国道山坑村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货物类(厦门纵横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交通管理设备 | 建设内容包括:违法行为抓拍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前端网络传输系统。 | 建设内容包括:违法行为抓拍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前端网络传输系统。 | 中世银科等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 JD400-3-ZSZM等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 1 | 批 | 423,642.0000 | 423,642.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吴一宇 |
| 评审专家: | 徐为民 、 丁卓群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费率为1.5%】后按照7折计取。2)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公司帐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开户名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1402 0281 1960 0095 820 。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连江县G228国道山坑村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0.444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晨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投交通设备部分产品没有型号规格,不符合第二章第二节14.6条要求(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均通关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连江县浦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浦口镇浦西路178号
联系方式:1598013603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0591-83696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锦文、吴继铭、俞希黎
电话:0591-83696367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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