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东莞市常平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
东莞市常平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常平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编号:DSZB25DG005C
项目名称:东莞市常平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500,000.00元
2.采购需求:
采购包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元)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蔬菜、鲜肉及水产类食材配送服务 10,000,000.00 1 项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 干货调料、包点、蛋品及冰鲜类食材配送服务 5,500,000.00 1 项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本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0)使用完毕,以其中一项先到达的为止。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本采购包预算金额(¥5,500,000.00)使用完毕,以其中一项先到达的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于采购包1、2):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23。
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23。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23。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23。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蔬菜、鲜肉及水产类食材配送服务):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干货调料、包点、蛋品及冰鲜类食材配送服务):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蔬菜、鲜肉及水产类食材配送服务)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注:1.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2(干货调料、包点、蛋品及冰鲜类食材配送服务)
4.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4.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注:1.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