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5-06-20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系统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服务人员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编码、材料查缺、目录录入、打印装订、档案扫描、图像制作(包括原始图像和优化图像)、数据审核、数据备份、结构化信息提取,制作与纸制档案一一对应的数字档案。同时完善配套软硬件设备,包括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
2.3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该项目的档案整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2.4 工作内容:(1)档案整理编码、档案查缺、审核及数据著录。(2)档案补缺、档案扫描、原始图像制作(3)优化图像制作、数据审核、打印装订档案、项目质检及数据备份(4)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
2.5 服务期限:暂定自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1日止,2026年3月1日之前完成全部工作(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软件开发)。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或以上档案整理从业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档案整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附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相关合同及业绩证明。
3.4人员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不少于5人。注:附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争性磋商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