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田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审批 (2024)2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 人为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田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田县城区 2.3 项目规模:新田县污水处理厂90台(套)设备更新,包含:旋转式水器材、盘式气系统、高效池各4套;空悬浮风机3台;污泥脱水系统、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沙器、紫外消毒设备、中控系统各2套;高压配电系统1套、提升泵8台、搅拌器24套、污泥泵18台、在线监控设备12套。污水收集主管道更新改造14000米。污水提升泵站改造3套。(具体以最终发布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70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相关技术服务等; (2)施工范围: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3)采购范围:涉及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和运输、安装及后续服务内容等。(说明本 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 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1.2 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提供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提供)。 3.1.3 设计业绩要求:/ 3.1.4 施工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和人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设备(给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和人社部门颁发的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3.1.9 施工机械设备:/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注: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经理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3.1.11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除设计负责人外无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gcxm.hunanjs.gov.cn/)查询为准)。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 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查询码和电子印章的社会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 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和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 (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 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8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6-4712176。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烟霞路27号地 址:永州市育才路安大公馆 611 联 系 人:骆东 项目负责人:罗芳、张玉情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超、陈进良 电 话:15399968630 电 话: 1857461582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447466253@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5 年0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