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镇平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批准建设,立项文号为豫财农水[2024]84号。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
2.2项目编号:N4113241324000016
2.3建设地点:镇平县境内
2.4建设内容:高丘镇、二龙乡、石佛寺镇、老庄镇等乡镇道路硬化项目、路灯亮化项目、坑塘治理项目等;
2.5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6计划工期:第一标段施工标:12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标: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镇平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镇平县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2.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3第二标段(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2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或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4投标人近三年度(2022、2023、2024)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
3.7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9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第一标段施工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包含牵头人不超过2名。第二标段监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1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注册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市场主体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为最高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与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AAA级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满足条件的企业在投标时,需上传承诺书、信用评价文件及公示网址。
上述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优惠政策。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5)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4 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3日0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媒介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平县平安大道金陵外国语学校东北侧约120米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招标人:镇平县水利局
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西段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7-65987800-3369
监督人:镇平县水利局
联系人:慕晓丽
电话:0377-65987801-11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6号楼K座2层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1753777529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