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东光县财政局财政业务专网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支付费用”。
现更正为“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参照【(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支付费用,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5%。”。
2、本项目质量标准为:达到合格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最新版招标文件已上传,请各单位及时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旨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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