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镇远县社会福利院适老化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1.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质由原来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变更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第6条由原来的“签订合同时需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人办公室签订施工合同, 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变更“为签订合同时需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人办公室签订施工合同, 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第8条;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第11条由原来的“本项目的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变更为“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具体的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6)条由原来的“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承诺使用20人(含20人)以上的得1分,承诺使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得0.5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变更为“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得1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其余分值构成变更为施工组织设计25分、项目管理机构5分、投标报价60 分、企业信用5分、其他评分因素5分、细微偏差扣分5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
| 镇远县民政局(贵州省黔东南州广发招标有限公司) |
| 2026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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