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连云港市路网中心网络安全防护提升及共享底座建设项目
(LWZX-AQFH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6年连云港市路网中心网络安全防护提升及共享底座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公路中心”)批准建设,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专项养护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
2.1项目概况: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公路事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及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交公便办[2026]76号)中关于普通国省道数据共享相关要求,并对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提升路网中心网络环境防护能力,打造安全、便捷数据共享底座,全面提升机房网络的安全防护水平与合规性。
2.2建设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即LWZX-AQFH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网络安全防护提升按互联网接入区、内部办公区、视频云服务器区、安全运维区四大区域部署安全产品,形成覆盖边界、终端、运维、管理的全方位防护体系:互联网接入区部署下一代防火墙、VPN网关;安全运维区部署运维安全管理系统(堡垒机)、日志收集与分析系统。同步实施路网中心机房动环配置升级、配套安全管理制度、运维管理体系。
(2)数据共享能力提升采购共享底座一体机,依托视频交换服务器实现视频流的安全接入、高效转发与统一调度,形成申请备案、视频流资源管理、用户权限管理、视频流动态监控、使用策略管理、外部数据管理、共享交换安全监控、存证溯源、系统管理、视频服务集成与接口调用十大功能模块,支撑申请、授权、使用、监控、审计全流程闭环管理。
(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1.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网络安全或数据共享相关建设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确定);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参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链接])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2
联 系 人:边工
电 话:0518-85512826
电子邮箱:lygglcgjk@[链接]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贾同彤、孙文工,项目负责人:康衡
电 话:0518-85515121
电子邮箱:121977321@[链接]
监督部门(行政):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电 话:0518-81589779
邮政编码:222006
监督部门(纪检): 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人事科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电话:0518-85480464
传真:0518-85413037
电子邮箱:lygglzx@[链接]
邮 编:222002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9日,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23:59。
8.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21977321@[链接],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孙文工(联系电话:13851617087)予以确认。
8.8本项目技术方案建议采用暗标制,投标人技术方案建议必须采用纯文本编辑(允许插入必要的图片和流程图,不得设置水印、底纹、边框、页眉页脚、全页图框等特殊形式),总页数不得超过100页,不得出现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企业名称的文字或图片或电子签章等)。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技术方案建议中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时技术方案建议评审项得 0 分。
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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