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蒸馏装置废碱液处置服务已由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预计处置废碱液约250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产生时间不定(以买方通知为准)。废碱液正常情况下每次转运量在13吨以上,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小批量转运情况。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招标范围:蒸馏装置废碱液处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资质要求: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处置废碱HW35(251-015-35)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8类资质,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两项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成员)须提供至少 1 份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 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废碱液处置同类业绩(所提供业绩合同内容均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及至少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应位置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投标要求的相应资质。(3)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等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5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1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 技术资料类别:无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7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公路港山西协诚招标东北办事处电子评标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邮编:
联系人:徐赫莹
电话:04272851887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
邮编:100089
联系人:李嘉宁,付雪飞
电话:18734861029,15140469939
传真:
电子邮件:leen0903@163.com
8.投诉/异议受理
单位名称: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赫莹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电话:0427285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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