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坪山环境园布局优化调整研究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PSZXDL-2025-001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坪山环境园布局优化调整研究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8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三)报价要求”更正为: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为保证技术服务质量,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6.除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7.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8.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综合评分表“二、商务部分”及“三、价格部分”更正为:
评审部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分值(分) |
二 |
商务部分(35分) | |||
1.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一)评分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环境卫生设施类规划或研究项目,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3分;在此基础上,经评审为有效的同类项目,获得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总体(终期)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其他同级别(或以上)评价的(如提交的证明文件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等的)不计分),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3分。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要求提供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不具备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不得分。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6 |
6 |
2.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一)评分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获奖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参与过的环境卫生设施类规划或研究项目获得奖项(荣誉),每提供一个奖项(荣誉)得2分,最高得6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算一次,不累计。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6 |
6 |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咨询与管理或给排水工程或城市(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6分;
2.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环境卫生设施类规划或研究项目的,每个得0.9分,最高得3.6分;
3.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证书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的环境卫生设施类规划或研究项目获得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0.6分,最高得1.8分。【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若因退休或新入职,无法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应提供能够证明与投标人之间关系的材料(如退休证明、返聘合同,或劳动合同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因为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3.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如奖项或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合法查询渠道的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1号)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均不得分。
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7 |
7 |
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为投标单位员工,人数不少于10人,否则本项不予得分,在此基础上:
1.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排水或城市(乡)规划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2.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环境卫生设施类规划或研究项目的,每人得0.3分,最高得3分;
3.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证书日期为准),项目团队成员中参与过的环境卫生设施类规划或研究项目获得奖项的,每提供一人得0.4分,最高得4分。【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若因退休或新入职,无法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应提供能够证明与投标人之间关系的材料(如退休证明、返聘合同,或劳动合同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因为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3.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如奖项或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合法查询渠道的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1号)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均不得分。
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10 |
10 |
5. |
环保执行情况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未受过行政处罚得满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1 |
1 |
6. |
诚信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5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
(二)评分依据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以及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5 |
5 |
三 |
价格部分(20分) | |||
1.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20 |
20 |
合计 |
100 |
100 |
更正日期:2025年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home/index.html%EF%BC%89%3C/strong%3E%3Cstrong%3E%E4%B8%8A%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7%B2%E5%90%8C%E6%AD%A5%E6%9B%B4%E6%96%B0%EF%BC%8C%E8%AF%B7%E8%87%AA%E8%A1%8C%E5%85%B3%E6%B3%A8%EF%BC%8C%E5%B9%B6%E4%BB%A5%E6%9B%B4%E6%96%B0%E5%90%8E%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BA%E5%87%8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BC%96%E5%88%B6%E3%80%82%3C/strong%3E%3C/p%3E%3Cp%3E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https://***/home/index.html%EF%BC%89%E3%80%81%E9%87%87%E8%B4%AD%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BD%91%E7%AB%99%EF%BC%88www.chinapsp.cn%EF%BC%89%E3%80%82%E7%9B%B8%E5%85%B3%E5%85%AC%E5%91%8A%E5%9C%A8%E4%B8%8A%E8%BF%B0%E5%AA%92%E4%BD%93%E4%B8%8A%E5%85%AC%E5%B8%83%E4%B9%8B%E6%97%A5%E5%8D%B3%E8%A7%86%E4%B8%BA%E6%9C%89%E6%95%88%E9%80%81%E8%BE%BE%EF%BC%8C%E4%B8%8D%E5%86%8D%E5%8F%A6%E8%A1%8C%E9%80%9A%E7%9F%A5%E3%80%82%3C/p%3E%3Cp%3E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 址: 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联 系 方 式: \
2.交易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 系 方 式: 0755-88377572转2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易先生
电 话: 0755-88377572转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