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咸宁市咸安区中医医院医用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谈判公告(招标编号:HBHY-2026TP-0108)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一、招标条件本咸宁市咸安区中医医院医用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中医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医用红外热像仪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咸宁市咸安区中医医院医用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咸宁市咸安区中医医院医用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所投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 或者注册商标),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设备不应为试制品,供应商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26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8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咸宁市七、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HY-2026TP-01082、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中医医院医用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260000.00元5、最高限价:260000.00元6、采购需求:医用红外热像仪采购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E-mail: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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