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513365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怡景花园凤凰村华景道11座190型(别墅)公开招租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2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1月05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凤凰村华景道11座 |
| 面积/数量 | 240.01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租赁资产期限为三年,合同期限届满,经承租方申请,出租方同意,可按到期时租赁合同和最近一期租金仅限续签一次,续签期限为两年(租金不变))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自然日 |
| 招租底价 | 66.5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住宅(不得从事产生噪音、污染、粉尘等行业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作为住宅、办公使用)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者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出租物业(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房屋使用条件、面积及装修情况等)。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的,即视为知悉并且全部了解出租方物业的现状情况。 3、装修期免租条件:装修费达到20万元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含装修发票、设计图纸、照片等),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可给予承租户一个月免租期。 | ||
| 其他补充说明 | 1.交易服务费根据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由承租方支付。 2.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承租方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及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据,提供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额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三个月租金金额 | 其他 | 无,由承租人据实自行支付。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承租方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商事主体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二、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报名申请书;(见附件) 2.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 17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5,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6年01月05日 17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9层 |
| 联系人 | 江工 | 联系方式 | 18926527132 |
| 邮箱 | yantian@szexgrp.com |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福建省南平市投资企业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意向承租方在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办理后续竞价手续的; ③在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承租方在内的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④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⑤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违法情形的。 | ||
| 监督电话 | 0755-886532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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