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服务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围数政投字〔2026〕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以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监理范围: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3.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785750.00元。 4.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毕。??2.2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1)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9 00:00至2026-10-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链接])提出异议,请潜在投标人在提出异议后致电告知以避免延误,联系方式:焦大强,0314-316516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4-7517085
电子邮箱: wcfgj@[链接]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实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武阳丽园8号楼3单元105室 |
| 邮编: | 068450 | 邮编: | 067000 |
| 联系人: | 王义民 | 项目负责人: | 焦大强 |
| 电话: | 0314-599595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4-316516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9091210328@[链接]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50140978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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