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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苏州312国道阳澄西湖隧道、607省道渔洋山隧道定期检查项目

苏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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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苏州312国道阳澄西湖隧道、607省道渔洋山隧道定期检查项目2025-2026SDD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苏州312国道阳澄西湖隧道、607省道渔洋山隧道定期检查项目 已由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2025-2026年苏州312国道阳澄西湖隧道、607省道渔洋山隧道定期检查项目招标的说明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5-2026年苏州312国道阳澄西湖隧道、607省道渔洋山隧道定期检查项目2025-2026SDD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苏州312国道阳澄西湖隧道、607省道渔洋山隧道定期检查。其中,312国道阳澄西湖隧道全长2.31公里,采用明挖堰筑法施工,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隧道宽度30~50.2米,净高5.2米,设计速度100km/h,2015年7月建成通车;607省道渔洋山隧道全长2.41公里,采用“新奥法”施工,双向4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净宽9.75米、净高5米,设计时速60km/h,内有4个横向车通、5个人通及8个紧急停车带,2017年9月建成通车。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对隧道进行定期检查、技术状况评定及内业资料规范化等相关服务。

(2)招标范围:2025-2026年苏州312国道阳澄西湖隧道、607省道渔洋山隧道定期检查项目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025-2026SDDJ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苏州312国道阳澄西湖隧道、607省道渔洋山隧道的上、下行隧道主线及匝道的土建结构外观检查、机电设施检查以及其他设施检查,中标实施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全部检查、检测工作并按相关规范要求及业主要求提交最终的检查检测成果报告资料(含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定、机电设施技术状况评定、其他设施技术状况评定、总体技术状况评定、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等)、养护维修建议方案和业主指定的其他检测项目及内业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一年检查一次,共2次定期检查。

(3)计划检测服务期:服务期2年。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当年的所有工作,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具体起算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专项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一项隧道定期检查(测)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下同】。

(3)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①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隧道或桥梁隧道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②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③担任过一项桥梁或隧道定期检查(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三个月(指2025年2月~2025年4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4)信誉同时满足如下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①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试验检测机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中(省综合评价)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300号

联系人:孙炜

电话:0512-68213585-2302

招标代理: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新天翔商业广场A幢1202室)

联 系 人:黄胤祺、张涵文

电话:0512-69560667

邮箱:hxzbdljt@126.com

监督机构: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电话:0512-68125717

  1. 其他

    (1)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3)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两部分组成。本册为项目专用本。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

    (4)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10时3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1 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5)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7)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15/7/13/art_41719_1964484.html、http://td.jiangsu.gov.cn/art/2018/3/30/art_41780_7550190.html)。

(8)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202505 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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