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三期扩建工程-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5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函审批【2025】6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中区甸头区。 2.1.2
建设规模: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三期工程码头结构长度延长约107米,并对墩台、装卸工艺及供电、给排水、消防、环保、安全和职业卫生等辅助配套系统进行改造扩建。工程建成后,泊位总长度910米,满足2艘40万吨矿石船舶同时停靠作业要求,设计年通过能力由3500万吨提升至3700万吨。
2.1.3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共1130日历天。施工与设备供货安装阶段监理服务期400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建设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供货安装阶段、交工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3.1.2财务要求:
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
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
详见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1.7其他要求:
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矿石码头三期扩建工程
-监理
投标人
/供应商
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曹妃甸工业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0632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李硕
| 联系人: | 马志勇、温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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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35-3092886
| 电话: | 0315-530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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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lishuo0043@126.com | 传真: | 0315-2023358
|
电子邮件: |
hxzb03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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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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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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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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