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点一:
疑问来源:招标文件第 19 页 3.2.6 条和合同条款第七条第 2 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期内的服务全过程的人工(含雨季和夜间作业加班费)、材料、仪器设备、机械、运输、搬运、水电、检测、试验、点位保护、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监测、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锚桩及焊接、成果性文件编制及审查、服务措施(含检测监测期间设施的照管及受损设施的修复等)、安全措施等完成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及利润、税金等,投标费用、交易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办理履约担保费用、进退场、差旅、驻地、交通、通讯、保险费、风险费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工期延长、项目工程量变化等),招标人也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疑问内容: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按检测行业的常规操作一般由施工单位负责。
疑问请求: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由施工单位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
答:同意本请求,将由施工单位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
澄清点二:疑问来源:招标文件第 48 页第 10 条“当收到招标人正式书面工作通知检测、监测需求后,中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抵达现场开始检测工作。涉及到现场见证取样的,自接到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后 24 小时内,中标人需自行安排车辆和人员到达工地或存放地,在招标人或监理公司、总包人员见证下完成取样,并在取样时间起算 4 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正式检测报告。”
疑问内容: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管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监测单位应当做好工程质量检测有关监理工作,负责取样和送检”。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检测机构不得上门收样”。
3、不同样品见证取样检测所需时间不同,如按规范要求水泥的 28 天抗压试验要求需要养护 28 天后进行检测。
疑问请求:是否改为“涉及到现场见证取样的,由监理公司自行安排车辆和人员到达工地或存放地,在招标人或监理公司、总包人员见证下完成取样,并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在收到样品时间起算至规范要求完成试验所需时限后 4 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正式检测报告。
答:改为:“涉及到现场见证取样的,监理单位应当做好工程质量检测有关监理工作,负责取样和送检,施工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取样工作,在招标人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见证下完成取样,并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在收到样品时间起算至规范要求完成试验所需时限后 4 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正式检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