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小学后勤服务综合楼改为宿舍楼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858;
第四小学后勤服务综合楼改为宿舍楼工程(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705;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四小学后勤服务综合楼改为宿舍楼工程已由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吴行审投资发〔2025〕5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起县教育体育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筹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同创启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起县白石咀。
2.2工程规模:第四小学后勤服务综合楼为4层97间,需拆除墙体、地砖、构造柱、门、弱电等,改造后为学生宿舍(每间带卫生间),新砌筑墙体、铺瓷砖、防水、卫生间、管道、内粉、吊顶给排水、消防等改造。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项目总投资:647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本单位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提供本单位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一份(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4财务状况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5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且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28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10时00分。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
6.4资格预审时间: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和《吴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起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长征街道886号
联系人:齐岗(接收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13700210037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同创启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东风路15号亨星锦绣城C座3层3号
联系人:徐静
电话:18809117930
监督单位:吴起县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1-7616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