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佳诚置业有限公司鹤舞华亭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佳诚置业有限公司鹤舞华亭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307-410173-04-01-3167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佳诚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佳诚置业有限公司鹤舞华亭项目委托开发管理服务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03
2.3 项目规模: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5777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5358.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6417.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8940.66平方米。项目规划6栋11层小高层住宅、7栋8层洋房住宅、12栋合院、商业服务网点、便利店、文化活动室、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变配电房及地下停车库等。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鹤舞华亭项目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客户服务、房产保修管理、物业服务督导、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及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2.5 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交付且项目地上可售物业面积销售比例达到90%之日起【3】个月届满。
2.6 质量要求:工程规划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标准和规范等相关要求;工程建设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城建档案移交。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结构、房地产、经济任一相关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满足其中之一即可)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委托开发管理服务(或代建)业绩。
需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①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合同中需体现建筑面积)。
②对应项目合同任意金额的发票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承诺书) 。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佳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洵美路16号7号楼
联系人:郝先生韩女士
电话:0371-60600713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孙国栋、袁芙蓉、李月晓、于留洋
电话:0371-55131206、0371-55173801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
电话:0371-60600715
邮箱:gftjtjd@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