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协同创新区北区一期(标段名称:国际协同创新区北区N-01、N-03项目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502-440304-04-01-323119002)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国际协同创新区北区一期
项目编号:2502-440304-04-01-32311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国际协同创新区北区一期(标段名称:国际协同创新区北区N-01、N-03项目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502-440304-04-01-323119002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8-28 09:00:00 至 2025-09-16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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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9-0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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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9-1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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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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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桃花路3号国资国企产业创新中心2号楼7层 | |
经办人 | 李缘 | |
办公电话 | 15986609870 | |
电子邮箱 | 976302519@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国际协同创新区北区一期(标段名称:国际协同创新区北区N-01、N-03项目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标段编号:2502-440304-04-01-323119002001】
本次招标内容 |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国际协同创新区北区N-01、N-03项目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含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 (1)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含支护工程、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围护结构、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含防水工程)、幕墙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含室外管网工程和道路工程(含道路照明))、景观工程(含路面铺装和屋顶绿化)、泛光照明工程(亮灯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门窗工程、抹灰工程)和建筑节能工程等。 (2)项目需要完成的其他施工项目(如承接查验、结决算、公共配套设施、保修期等)。 以上具体服务范围以合同及图纸约定为准。 2.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委托人授权对本工程合同所有实施内容的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合同、信息(资料)和现场协调管理,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438.07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850,000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西临福田南路,北起福邻路(规划),南至百合路(南延规划段),东临深圳河。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1)本项目东侧为边防围网和武警巡逻道,《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施工组织方案需按照武警要求进行备案,严格遵守武警边防相关规定。 (2)本项目施工场地临近地铁,受托人负责监督各承包人(含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专业承包及分包单位)落实以下工作: 开工前须完成地铁集团的施工方案审查手续。本项目报建与施工必须符合地铁安保区内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并配合地铁公司日常的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施工组织应满足地铁安全保护区相关管理规定,施工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地铁安保办通过方可实施;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信息化施工,督促第三方监测单位及时整理监测结果,并报委托人、深圳市地铁安保办和基坑设计单位,以便动态掌握基坑状况;施工前应按照批准的应急方案组织演练并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遇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调整施工措施,必须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预防周边地形、场地周边地铁隧道、市政设施产生沉降及变形,负责监督落实基坑的安全、保证地下管线和施工现场内地铁等构造物的安全; 应监督各承包人落实整个施工期间的保护措施,遵照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施工作业,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对地铁隧道进行安全保护。需充分考虑地铁区域的施工风险,并监督落实一切监测、查勘措施及预警预案。由于承包人违规作业、不规范行为引起的停工、安全事故、延期、楼房和地铁隧道开裂等责任事故,受托人承担相应监理责任。 | |
计划开/竣工日期 | 2025-11-01 至 2028-12-31 | |
计划工期 | 1,156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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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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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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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9-1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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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2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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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监理资质:具备1、2之一:1、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甲级;2、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综合资质/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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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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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房屋建筑工程 | |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是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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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