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现代化菌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现代化菌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505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萧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河街道龙山南路52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经理,0557-502012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邢超、张健,15956549779、0551-62220253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万华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 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东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 安徽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江苏启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77 号,广州市白云区兴湖街1号C栋805单元,砀山县官庄镇吴集村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62号3号楼,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紫金花苑2幢1单元1801,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232号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宿松路与阊水路交口智谷大厦1306、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中宙溪上铭城1 幢334 室,泗洪县开发区洪泽湖大街1 幢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94.20%(约141300000元) | 93.8%(约140700000元) | 95.13%(约1426950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建设期为2年,其中设计期限为90日历天 | 建设期为2年,其中设计期限为90日历天 | 建设期为2年,其中设计期限为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李长建 | 邹定淼 | 徐方广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194402523 | 20214300910 | 20023300592 | ||||||||||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鲁义勇 | 谢莎莎 | 黄俊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鄂1422024202501393 | 皖1342022202301051 | 皖1342021202203285 | ||||||||||
综合评估得分 | 95.16 | 94.75 | 94.38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19日 | ||||||||||||
招标代理费 | 4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龙山南路与小康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审批股,0557-22016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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