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114000251111151198-14290237
二、项目名称: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1 | 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租赁项目 | 1435979.43元 | 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嘉定区塔里木路88弄2号101室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租赁项目 | 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租赁项目 | 塔城东路500号4幢 | 塔城东路500号4幢作为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使用,租用面积1976.98平方米 | 服务期限为2026.1.1-2026.12.31 | 确保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办公工作的正常进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育,杨赟,侯永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招标,100万以下按1.5%,100-500万按0.8%。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48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本项目采购需求无限制性、歧视性条款,且符合《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第(二)项“因工作需要,采用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规定,故本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为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就服务举措、后续改进地方、二次报价等方面与供应商进行了谈判,供应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答复,并作了二次报价,提供的方案能够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故推荐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博乐南路111号
联系方式:021-69989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九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中路2500弄36号
联系方式:6995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敏洁
电 话:6995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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