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关于宜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A010269-202501-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9-02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标段编号:YCA010269-202501-01)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及回复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10.1约定:施工场地附近道路已开通,承包人负责保养维护及损坏修复(费用含在合同价,不单独计价);施工场内道路由承包人负责。经现场踏勘,施工进场道路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修建。问:投标人是否需向该单位支付道路使用费?请予以说明(投标人享有充分知情权)。
回复1:由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单独计量计价。
问题2: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2.4.2约定:招标人不提供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线路接驳点及接驳,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经现场踏勘,施工用水、用电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报装所有。问:投标人能否接驳使用?费用如何计算?请予以说明(投标人享有充分知情权)。
回复2:由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单独计量计价。
问题3:经现场踏勘,本项目主体工程仍在施工中,且计划工期90天(工期较紧)。问:是否会要求中标人在主体施工未结束时进场施工?若需与主体施工单位穿插施工,是否需支付配合费?请予以说明(投标人享有充分知情权)。
回复3:由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本项目工期要求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单独计量计价。
问题4:地2、楼2: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2mm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400克高分子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施工图纸做法表为: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
回复4:详本次答疑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问题5:地3、楼3: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2mm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2mm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施工图纸做法表为: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
回复5:详本次答疑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问题6:地3、楼3: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2mm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施工图纸做法表为: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
回复6:详本次答疑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问题7:楼4: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2mm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2遍);施工图纸做法表为: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2遍);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
回复7:详本次答疑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问题8:楼5: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2mm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另计);防水工程分部清单中未列“楼5:2mm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清单项;该项工程量是否并入其他项或属于漏项;且施工图做法表中未查见楼5做法。
回复8:详本次答疑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问题9:块料楼梯面层未列项;是否漏项。
回复9:详本次答疑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10:配电箱3ALR4:N18,预留电子显示屏电源15.0KW,电缆WDZB1-YJY-1(5×16)未列项;是否漏项。
回复10:详本次答疑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11:值班室容积式热水器及相关管道未列项;是否漏项。
回复11:热水器及相关管道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12:插座布置图图例注明:单相五孔暗插座(斜五孔)1.4m暗装为直饮水机预留电源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单相五孔暗插座(斜五孔)1.4m暗装,工程量为28个;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直饮机,工程量为6套;直饮机数量是否少量。
回复12:详本次答疑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人澄清及修改部分:
1、因本项目现处于财政评审环节中,未能提供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现将原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26日10:00分延期至2025年10月16日10:00分;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壹仟叁佰伍拾伍万陆仟柒佰零捌元柒角捌分(¥13556708.78元),请各投标人在“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信用”已调整,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4、本项目的图纸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版本为准。
5、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版本为准。
6、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3、更正日期:2025-09-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的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因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时,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4、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宜昌市公安局,代建单位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公安局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0717-6382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联系方式:18995902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成
电 话:0717-6382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