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尼旺宗片区湿地入口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项目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投标单位提出的招标文件相关疑问,经招标人同意,现对本项目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尼旺宗片区湿地入口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回复:
质疑内容:明确该项目预付款及进度款比例,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2条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以及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中规定的预付款进度款金额或比例:相关内容中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谈判中另行协商。招标文件中未明确预付款及进度款比例。请建设单位及代理单位明确预付款及进度款比例,避免中标后,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因付款比例无法满足双万要求,造成中标人弃标及废标,导致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
质疑答复:
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30%。
预付款支付期限:项目开工令下达后7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累计完成工程量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后,开始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分期扣回每次扣回额度不得少于20%,且在完成比例达到80%前扣完 。
2.工程进度款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设计费支付:①第一次付费:项目开工令下达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30%,②第二次付款:施工图文件交付后三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60%,③第三次付款:项目投入使用后三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10%。
(2)施工费支付:①预付款:项目开工令下达后7日内签约合同价的30%。②进度款:每月25日前承包人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监理及造价咨询10日内审核确认,发包人次月5日前支付核定金额的85%;③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至施工合同价的90%;④竣工结算款:验收合格后30日内提交结算资料,发包人60日内审核完成,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⑤质保金:结算总价的3%,缺陷责任期满后15日内无息返还。
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5日08时30分,现顺延至2026年2月9日09时30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5日08时30分,现顺延至2026年2月9日09时30分,望各投标人准时参加。
注:
①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或已发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②注:请各投标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ynggfwpt-home-web/
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推进指挥部
云南均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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