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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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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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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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330225-04-01-13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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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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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ff808081891a0f8201892516c12928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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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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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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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振瀛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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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南路彩虹大厦1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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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潘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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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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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35741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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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05826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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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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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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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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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25029002605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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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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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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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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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001)号
标段编号:A3302250290026058001001
致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001)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
1、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叁拾叁万柒仟元整(¥173370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玖拾伍万零肆拾元整(¥15950040元,即招标预算价下浮8%)。
2、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标段水利安全生产费不得低于下限值345411元、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下限值20645元。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4 变更估价的原则”、“16 价格调整”、“25 补充约定”等合同条款内容部分修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4、公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5、提供招标人审定招标预算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供参考),详见附件。
6、提供澄清版施工图纸(图纸2025.12.12),详见附件。
7、提供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8、发布本工程澄清版招标文件【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1.1].招标文件】及其PDF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澄清版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编制投标文件,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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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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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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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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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6565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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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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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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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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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1: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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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