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十一路(正源街-灵水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金凤十一路(正源街-灵水街)道路工程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银川市金凤十一路(正源街-灵水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5〕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委托管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ZC-2026-0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南部,正源街以东,灵水街以西,凤仪路以南,望湖巷以北。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500.094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海绵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验收并取得备案证明文件。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以及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9日起至2026年01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555678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室
联系人:李明
联系方式:0951-856928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金榜铭园2号商务楼1408室
联系人:潘秋霞 刘婷 任东
联系方式:183095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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