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64号)等相关要求,辽阳市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的开展。本项目旨在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为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项目承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相应服务。采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旨在选择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服务机构,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服务质量。
★二、采购说明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确保服务结果符合要求并达到标准。项目所涉及的标准规范若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当存在差异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三、验收要求
1.通过第三方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2.中标服务机构需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记录形成电子化档案,存储在指定数据库中,便于查询和管理。
★四、资质要求
(一)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
1.具备全天候动态管理、远程监测、呼叫应答等服务功能,具备24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及处置的能力、专业照护能力、家庭养老床位运营管理能力。
2.服务机构派出的上门服务人员应与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需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健康证明,机构须提前为上门服务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二)承接主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服务人员要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维护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
★五、技术要求
(一)服务对象
1.全市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01包
服务区域:辽阳县、白塔区
服务人数:752人
02包
服务区域:灯塔市、文圣区
服务人数:725人
03包
服务区域: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
服务人数:700人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辽阳市户籍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享受分散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或是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接受本市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评定,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 - 2022),评定等级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失能老年人应有共同居住且相对固定的家庭照护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
3.服务对象优先保障符合条件老年人中的高龄、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
(二)服务内容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在项目执行时间内,为纳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的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服务对象失能状况并结合其意愿,定个性化照护计划,签订照护服务协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
2)在项目执行时间内,为同一个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36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次上门服务总时长不应低于1小时。服务完成次数以上门服务次数为基准,若一次性上门提供多类服务,依旧视为1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同一天内对同一服务对象不可开展2次及以上服务。
3)在项目执行时间内,由项目承接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分别签订居家上门服务协议,约定居家上门服务内容等,明确自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警与风险事项告知。
(三)服务实施规范要求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要求:
1、承接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业务流程、执行标准及规范等必须符合《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 43153-2023及相关规定。
2、承接人应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涵盖对居家服务的全流程监管与高效动作。
3、承接人应建立一支高标准、严要求、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包括:
(1)专业技能强、文化层次高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化、高水平管理团队;
(2)专业社区服务员团队;
(3)专业养老护理服务团队;
(4)专业社工团队;
(5)专业培训团队;
(6)专业医护团队(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承接人应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包括:
(1)呼叫中心服务流程及规范
(2)专业护理服务标准
(3)居家养老服务标准
(4)安全紧急救援服务标准
(5)服务响应时间标准
(6)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5、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
6、居家上门服务中服务对象去世时,服务对象名单按采购人要求调整递补。
7、承接人须具备较强的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能力和培训经验,能自行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班,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能力高水平、多形式、专业化进行培训。采购人保留参与旁听培训过程和提出指导意见的权利。
8、承接人具备较强的开发照护服务技能培训视频课件的实力,满足服务人员和家庭照料者线上培训学习需求,持续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
9、履约责任:承接人承诺的所有事项在中标后均纳入采购人及承接人双方的合同内容。如因承接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履约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人处罚违约金。
10、采购人将通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承接人实际服务成效进行考核评估,确认服务结果符合要求并达到标准后进行付款。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承接人应按照清单要求,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补助标准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标准为项目周期内每位服务对象服务不少于36次,共计累计不超过2334元。
★六、服务流程
项目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需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项目信息采集版块中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一)提供服务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承接主体应在前期围绕项目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能力培训。根据每位服务对象具体情况,结合项目相关执行标准和周期,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实施内容、服务标准、进度安排等,经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确认、签订协议后按计划实施(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状况、照护需求变化等因素,经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商议一致后,可优化调整方案),并通过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相关微信小程序上传服务信息。要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风险预案、服务告知、风险事项告知等。因服务对象临时住院、远距离搬迁、死亡等导致无法接续服务时,应视情况及时采取暂停或终止等措施。属于服务项目以外、服务对象自愿付费的部分,由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与服务提供主体签订服务合同予以明确。
★七、服务清单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生活照 料服务 | 助餐 | 上门烹饪 | 50元/小时 |
协助老年人前往老年助餐点就餐、送餐上门等 | 30元/次 | ||
助浴 | 上门助浴或协助前往老年人助浴点进行身体清洁等(如需携带专业助浴器械,相关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120元/次 | |
助洁 | 洗漱、剪发剃须、洗脚、剪指(趾)甲等身体助洁服务,居家清洁、衣物洗涤、物品整理等普通助洁服务 | 50元/小时 | |
油烟机(油烟机表面、滤网、涡轮、内腔蒸汽清洗) | 100元/台 | ||
空调挂机(室内挂机清洗的服务,包含滤网清洗、冷凝器除尘除螨、风道清理等。) | 90元/台 | ||
助行 | 协助行走、陪伴外出、参加活动等(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30元/小时 | |
助急 | 紧急呼叫受理、紧急转介等 | 25元/次 | |
助医 | 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30元/小时 | |
助农 | 生活延伸服务,为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农活帮扶。 | 50元/小时 | |
基础照 护服务 | 排泄护理 | 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 60元/次 |
护理协助 | 为老年人进行保暖和物理降温,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 30元/次 | |
康复护理 | 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 | 50元/次 | |
生活照护 | 协助穿(脱)衣、饮食照护、睡眠照护等 | 50元/小时 | |
探访关 爱服务 | 远程服务 | 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 | 15元/次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 | 20元/次 | |
健康管 理服务 | 信息采集 | 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等 | 15元/次 |
健康咨询 | 为老年人提供防跌倒、疾病预防、用药提醒与指导、膳食营养、康复保健等指导 | 25元/次 | |
常规生理指标监测 | 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 20元/次 | |
委托代 办服务 | 代购日常用品 |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果蔬等 | 30元/次 |
代缴日常费用 | 代缴水、电、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 | 15元/次 | |
代订代取业务 | 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 | 15元/次 | |
代为申请服务 | 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 15元/次 | |
精神慰 藉服务 | 亲情陪护 | 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30元/小时 |
情绪疏导 | 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 | 30元/小时 | |
心理慰藉 |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 50元/小时 |
一、项目概述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64号)等相关要求,辽阳市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的开展。本项目旨在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为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项目承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相应服务。采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旨在选择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服务机构,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服务质量。
★二、采购说明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确保服务结果符合要求并达到标准。项目所涉及的标准规范若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当存在差异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三、验收要求
1.通过第三方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2.中标服务机构需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记录形成电子化档案,存储在指定数据库中,便于查询和管理。
★四、资质要求
(一)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
1.具备全天候动态管理、远程监测、呼叫应答等服务功能,具备24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及处置的能力、专业照护能力、家庭养老床位运营管理能力。
2.服务机构派出的上门服务人员应与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需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健康证明,机构须提前为上门服务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二)承接主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服务人员要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维护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
★五、技术要求
(一)服务对象
1.全市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01包
服务区域:辽阳县、白塔区
服务人数:752人
02包
服务区域:灯塔市、文圣区
服务人数:725人
03包
服务区域: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
服务人数:700人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辽阳市户籍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享受分散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或是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接受本市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评定,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 - 2022),评定等级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失能老年人应有共同居住且相对固定的家庭照护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
3.服务对象优先保障符合条件老年人中的高龄、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
(二)服务内容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在项目执行时间内,为纳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的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服务对象失能状况并结合其意愿,定个性化照护计划,签订照护服务协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
2)在项目执行时间内,为同一个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36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次上门服务总时长不应低于1小时。服务完成次数以上门服务次数为基准,若一次性上门提供多类服务,依旧视为1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同一天内对同一服务对象不可开展2次及以上服务。
3)在项目执行时间内,由项目承接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分别签订居家上门服务协议,约定居家上门服务内容等,明确自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警与风险事项告知。
(三)服务实施规范要求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要求:
1、承接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业务流程、执行标准及规范等必须符合《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 43153-2023及相关规定。
2、承接人应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涵盖对居家服务的全流程监管与高效动作。
3、承接人应建立一支高标准、严要求、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包括:
(1)专业技能强、文化层次高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化、高水平管理团队;
(2)专业社区服务员团队;
(3)专业养老护理服务团队;
(4)专业社工团队;
(5)专业培训团队;
(6)专业医护团队(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承接人应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包括:
(1)呼叫中心服务流程及规范
(2)专业护理服务标准
(3)居家养老服务标准
(4)安全紧急救援服务标准
(5)服务响应时间标准
(6)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5、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
6、居家上门服务中服务对象去世时,服务对象名单按采购人要求调整递补。
7、承接人须具备较强的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能力和培训经验,能自行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班,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能力高水平、多形式、专业化进行培训。采购人保留参与旁听培训过程和提出指导意见的权利。
8、承接人具备较强的开发照护服务技能培训视频课件的实力,满足服务人员和家庭照料者线上培训学习需求,持续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
9、履约责任:承接人承诺的所有事项在中标后均纳入采购人及承接人双方的合同内容。如因承接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履约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人处罚违约金。
10、采购人将通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承接人实际服务成效进行考核评估,确认服务结果符合要求并达到标准后进行付款。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承接人应按照清单要求,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补助标准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标准为项目周期内每位服务对象服务不少于36次,共计累计不超过2334元。
★六、服务流程
项目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需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项目信息采集版块中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一)提供服务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承接主体应在前期围绕项目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能力培训。根据每位服务对象具体情况,结合项目相关执行标准和周期,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实施内容、服务标准、进度安排等,经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确认、签订协议后按计划实施(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状况、照护需求变化等因素,经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商议一致后,可优化调整方案),并通过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相关微信小程序上传服务信息。要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风险预案、服务告知、风险事项告知等。因服务对象临时住院、远距离搬迁、死亡等导致无法接续服务时,应视情况及时采取暂停或终止等措施。属于服务项目以外、服务对象自愿付费的部分,由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与服务提供主体签订服务合同予以明确。
★七、服务清单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生活照 料服务 | 助餐 | 上门烹饪 | 50元/小时 |
协助老年人前往老年助餐点就餐、送餐上门等 | 30元/次 | ||
助浴 | 上门助浴或协助前往老年人助浴点进行身体清洁等(如需携带专业助浴器械,相关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120元/次 | |
助洁 | 洗漱、剪发剃须、洗脚、剪指(趾)甲等身体助洁服务,居家清洁、衣物洗涤、物品整理等普通助洁服务 | 50元/小时 | |
油烟机(油烟机表面、滤网、涡轮、内腔蒸汽清洗) | 100元/台 | ||
空调挂机(室内挂机清洗的服务,包含滤网清洗、冷凝器除尘除螨、风道清理等。) | 90元/台 | ||
助行 | 协助行走、陪伴外出、参加活动等(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30元/小时 | |
助急 | 紧急呼叫受理、紧急转介等 | 25元/次 | |
助医 | 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30元/小时 | |
助农 | 生活延伸服务,为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农活帮扶。 | 50元/小时 | |
基础照 护服务 | 排泄护理 | 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 60元/次 |
护理协助 | 为老年人进行保暖和物理降温,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 30元/次 | |
康复护理 | 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 | 50元/次 | |
生活照护 | 协助穿(脱)衣、饮食照护、睡眠照护等 | 50元/小时 | |
探访关 爱服务 | 远程服务 | 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 | 15元/次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 | 20元/次 | |
健康管 理服务 | 信息采集 | 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等 | 15元/次 |
健康咨询 | 为老年人提供防跌倒、疾病预防、用药提醒与指导、膳食营养、康复保健等指导 | 25元/次 | |
常规生理指标监测 | 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 20元/次 | |
委托代 办服务 | 代购日常用品 |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果蔬等 | 30元/次 |
代缴日常费用 | 代缴水、电、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 | 15元/次 | |
代订代取业务 | 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 | 15元/次 | |
代为申请服务 | 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 15元/次 | |
精神慰 藉服务 | 亲情陪护 | 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30元/小时 |
情绪疏导 | 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 | 30元/小时 | |
心理慰藉 |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 50元/小时 |
一、项目概述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64号)等相关要求,辽阳市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的开展。本项目旨在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为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项目承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相应服务。采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旨在选择具备专业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服务机构,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服务质量。
★二、采购说明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确保服务结果符合要求并达到标准。项目所涉及的标准规范若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当存在差异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三、验收要求
1.通过第三方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2.中标服务机构需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记录形成电子化档案,存储在指定数据库中,便于查询和管理。
★四、资质要求
(一)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
1.具备全天候动态管理、远程监测、呼叫应答等服务功能,具备24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及处置的能力、专业照护能力、家庭养老床位运营管理能力。
2.服务机构派出的上门服务人员应与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需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健康证明,机构须提前为上门服务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二)承接主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服务人员要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维护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
★五、技术要求
(一)服务对象
1.全市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01包
服务区域:辽阳县、白塔区
服务人数:752人
02包
服务区域:灯塔市、文圣区
服务人数:725人
03包
服务区域: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
服务人数:700人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辽阳市户籍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享受分散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或是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接受本市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评定,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 - 2022),评定等级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失能老年人应有共同居住且相对固定的家庭照护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
3.服务对象优先保障符合条件老年人中的高龄、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
(二)服务内容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在项目执行时间内,为纳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的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服务对象失能状况并结合其意愿,定个性化照护计划,签订照护服务协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
2)在项目执行时间内,为同一个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36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次上门服务总时长不应低于1小时。服务完成次数以上门服务次数为基准,若一次性上门提供多类服务,依旧视为1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同一天内对同一服务对象不可开展2次及以上服务。
3)在项目执行时间内,由项目承接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分别签订居家上门服务协议,约定居家上门服务内容等,明确自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警与风险事项告知。
(三)服务实施规范要求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要求:
1、承接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业务流程、执行标准及规范等必须符合《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 43153-2023及相关规定。
2、承接人应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涵盖对居家服务的全流程监管与高效动作。
3、承接人应建立一支高标准、严要求、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包括:
(1)专业技能强、文化层次高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化、高水平管理团队;
(2)专业社区服务员团队;
(3)专业养老护理服务团队;
(4)专业社工团队;
(5)专业培训团队;
(6)专业医护团队(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承接人应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包括:
(1)呼叫中心服务流程及规范
(2)专业护理服务标准
(3)居家养老服务标准
(4)安全紧急救援服务标准
(5)服务响应时间标准
(6)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5、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
6、居家上门服务中服务对象去世时,服务对象名单按采购人要求调整递补。
7、承接人须具备较强的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能力和培训经验,能自行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班,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能力高水平、多形式、专业化进行培训。采购人保留参与旁听培训过程和提出指导意见的权利。
8、承接人具备较强的开发照护服务技能培训视频课件的实力,满足服务人员和家庭照料者线上培训学习需求,持续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
9、履约责任:承接人承诺的所有事项在中标后均纳入采购人及承接人双方的合同内容。如因承接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履约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人处罚违约金。
10、采购人将通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承接人实际服务成效进行考核评估,确认服务结果符合要求并达到标准后进行付款。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承接人应按照清单要求,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补助标准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标准为项目周期内每位服务对象服务不少于36次,共计累计不超过2334元。
★六、服务流程
项目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需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项目信息采集版块中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一)提供服务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承接主体应在前期围绕项目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能力培训。根据每位服务对象具体情况,结合项目相关执行标准和周期,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实施内容、服务标准、进度安排等,经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确认、签订协议后按计划实施(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状况、照护需求变化等因素,经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商议一致后,可优化调整方案),并通过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相关微信小程序上传服务信息。要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风险预案、服务告知、风险事项告知等。因服务对象临时住院、远距离搬迁、死亡等导致无法接续服务时,应视情况及时采取暂停或终止等措施。属于服务项目以外、服务对象自愿付费的部分,由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与服务提供主体签订服务合同予以明确。
★七、服务清单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生活照 料服务 | 助餐 | 上门烹饪 | 50元/小时 |
协助老年人前往老年助餐点就餐、送餐上门等 | 30元/次 | ||
助浴 | 上门助浴或协助前往老年人助浴点进行身体清洁等(如需携带专业助浴器械,相关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120元/次 | |
助洁 | 洗漱、剪发剃须、洗脚、剪指(趾)甲等身体助洁服务,居家清洁、衣物洗涤、物品整理等普通助洁服务 | 50元/小时 | |
油烟机(油烟机表面、滤网、涡轮、内腔蒸汽清洗) | 100元/台 | ||
空调挂机(室内挂机清洗的服务,包含滤网清洗、冷凝器除尘除螨、风道清理等。) | 90元/台 | ||
助行 | 协助行走、陪伴外出、参加活动等(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30元/小时 | |
助急 | 紧急呼叫受理、紧急转介等 | 25元/次 | |
助医 | 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30元/小时 | |
助农 | 生活延伸服务,为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农活帮扶。 | 50元/小时 | |
基础照 护服务 | 排泄护理 | 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 60元/次 |
护理协助 | 为老年人进行保暖和物理降温,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 30元/次 | |
康复护理 | 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 | 50元/次 | |
生活照护 | 协助穿(脱)衣、饮食照护、睡眠照护等 | 50元/小时 | |
探访关 爱服务 | 远程服务 | 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 | 15元/次 |
上门探访 |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 | 20元/次 | |
健康管 理服务 | 信息采集 | 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等 | 15元/次 |
健康咨询 | 为老年人提供防跌倒、疾病预防、用药提醒与指导、膳食营养、康复保健等指导 | 25元/次 | |
常规生理指标监测 | 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 20元/次 | |
委托代 办服务 | 代购日常用品 |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果蔬等 | 30元/次 |
代缴日常费用 | 代缴水、电、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 | 15元/次 | |
代订代取业务 | 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 | 15元/次 | |
代为申请服务 | 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 15元/次 | |
精神慰 藉服务 | 亲情陪护 | 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 30元/小时 |
情绪疏导 | 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 | 30元/小时 | |
心理慰藉 |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 50元/小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