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延津县中医院ICU改造装修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XH2025-12-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延津县中医院ICU改造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4.494598万元,招标人为延津县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确定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津县中医院ICU改造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津县中医院ICU改造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一(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通过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信息要完整,凡有不良记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8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单位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本“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料原件及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退回,留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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