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2025-2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景政采出让〔2025〕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景政复〔2025〕216号文件批准,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景谷傣族彝族自治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起叫价(万元) | 竞价阶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
景谷2025-25号 | 景谷县城大寨红绿灯口原农机公司 | 0.6289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0<容积率≤1.6 | ≤40% | ≥30% | ≤18米 | 70年 | 264.138 | 1320.69 | 9万元或9万元整数倍/次 |
注:面积以实测为准。其他规划技术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注:参与住宅用地拍卖需提供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证明材料,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2)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3)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竞买人以增价方式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5年10月21日18:00时至2025年11月1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omePage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支行银行账号:5300 1686 1450 5100 4905
请竞买人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在报名材料中,经审查合格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在2025年11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报价方式及注意事项。
(1)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5年11月13日9:00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网上拍卖会开始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omePage
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路47号
联 系 人: 吴静茹
联系电话:0879-5110311
十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滨河路1号
联 系 人: 张晓玲
联系电话:0879-5113006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