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9月8日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5年上海数据中心及同城数据中心供配电设施运维采购
项目编号:2306089073
1.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采购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序号 | 服务名称 | 简要工作内容描述 | 数量 |
1 | 2025年上海数据中心及同城数据中心供配电设施运维 |
| 1项 |
本次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6.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合格供应商可从本公告第3条所列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
2. 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2.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时的查验结果为准。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同类型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3.近三年(从2022年8月1日至今)供应商不得存在下述行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4.供应商应持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应提供证书复印件)
2.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7.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和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 凡有意参加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在2025年9月8日9:00:00至2025年9月15日16:00:00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在线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从采购公告栏搜索相应项目进入在线领购采购文件流程。潜在供应商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经理会将纸质文件快递给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9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904-4会议室,随后磋商小组将开启各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并与其进行磋商。
5.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当在磋商文件的发售截止时间之后实际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将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繁昌路29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顾女士
电话:/
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金皓晟、张靖姝
电话:021-32173708、32173698
传真:021-62791616
邮箱:jinhaosheng@shabidding.com 、zhangjingshu@shabidd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