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2025-335832
二、合同名称:仁寿县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025-235137
四、项目名称: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仁寿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仁寿县仁寿大道二段465号
联系方式:17381111329
供应商(乙方):仁寿县普宁街道人禾办公设备经营部
地址:普宁街道
联系方式:135080728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LED显示屏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8497.818100元
合同金额:
9.347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眉山市本级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