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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九小高新校区教学楼扩建工程(EPC)

宿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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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九小高新校区教学楼扩建工程(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SZGC2025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九小高新校区教学楼扩建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宿州九小高新区校区教学楼扩建工程立项的批复、宿高新经科(2025)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高新区。

2.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000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1栋,地上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11097.47 平方米,地上 6062.1平方米,地下 5035.33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道路、原设施翻新维修等。

2.3计划工期:

(1)总 工 期:150日历天;

(2)设计周期:20日历天(包含图纸审查时间);

(3)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宿州九小高新校区教学楼扩建工程(EPC)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包括内容:

(1)勘察设计: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及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方案深化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全部供水、排水、电力、通讯、智能化、消防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原设施翻新维修;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动力设备、附属设备等;

(4)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4.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项目前期各类支撑性报告成果编制报批、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工作等内容。

4.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4.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4.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设计单位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定义:签订施工合同后且所承建的项目未完工的视为在建工程。已完工工程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按设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经监理机构(如有)、建设单位书面盖章同意完工的工程。须投标企业承诺,格式自拟);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30 09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科

0557-3030503

宿州市埇上路566号

8.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竹邑路8号8楼

联 系 人:

电话:0557-36971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

联系人:魏工

电话:13349096586

电子 邮 件:365690840@qq.com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_宿州市埇上路566号 _

电话:0557-3030503_________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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