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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农村公路县道、部分乡镇乡道、专用道、村道日常养护(二次)磋商公告

拉萨市 竞争性磋商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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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农村公路县道、部分乡镇乡道、专用道、村道日常养护(二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当雄县农村公路县道、部分乡镇乡道、专用道、村道日常养护(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30日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6-31300

项目名称:当雄县农村公路县道、部分乡镇乡道、专用道、村道日常养护(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3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30000.00元

本工程概况:

承担2026年当雄县域内所有县道,当曲卡镇、公塘乡2个乡镇乡道、专用道、村道日常养护及应急保通任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工程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3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公路养护三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01月24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3C/p%3E%3Cp%3E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11时4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3C/p%3E%3Cp%3E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11时4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5)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6)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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