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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旬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咸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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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旬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三桥街道后卫寨地铁B口东100米中国石化加油站东隔壁院内(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JF2025-GK012

项目名称:旬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3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色谱仪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一标段1(批)详见采购文件1,23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扩项认证相关工作。

合同包2(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6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物理特性分析仪器及校准仪器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二标段1(批)详见采购文件26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

合同包3(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3-1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三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3(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合同包2(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合同包3(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提升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三桥街道后卫寨地铁B口东100米中国石化加油站东隔壁院内(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三桥街道后卫寨地铁B口东100米中国石化加油站东隔壁院内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三桥街道后卫寨地铁B口东100米中国石化加油站东隔壁院内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期内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两套至西安市三桥街道后卫寨地铁B口东100米中国石化加油站东隔壁院内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地址:旬邑县

联系方式:029-34423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久福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咸路501号启航时代广场B座2201室

联系方式:17319908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巧艳

电话:17319908720

陕西中久福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4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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