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技改项目 | ||
| 项目编号: | 国企招采-2025-318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女士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1551692820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技改项目,招标人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技改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318
2.3项目地点:郑州市中牟县东风路6号。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涂装车间所有工艺设备、公用动力设施进行拆除并设计新的工艺设备和车间内的公用动力设备、设备消防等,要求达成年产6万台。
2.5招标范围: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要达到14JPH车身下线要求,所有工艺生产线以及涂装设备(机械、电气控制等),包括车间内部满足生产要求的工艺设备(含设备消防、废气处理等并于局限于)以及工艺设备设计、制造、施工等一切相关工作事项间的管理协调工作。提供厂房土建设计、厂区动力设计施工等所需的工艺资料提资:包含但不限于涂装车间内的一切工艺设备、设备公用和设施。负责原涂装车间所有工艺设备、公用动力设施限期拆除(拆除期间对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并放入到指定位置存储,归属权属于甲方所有)。提供新设备设施(设计、集成、制造、安装、调试及相关运行试验)及相关的技术整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10 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2.7质保期:自本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整体质保两年。
2.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地方(为本招标及本合同目的,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2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资格声明函(声明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制造、工艺设备和安装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2)具有独立完成设计涂装工艺设备能力(挂靠的形式不符合):硅烷+B1B2水性漆工艺(CC双组份)、年产能不低于10万台的要求。其所设计制造建设的国内工厂要符合国家工信部第50号和第54号文件要求,同时也要满足国家和当地政府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售后等综合集成的能力,以以往整体项目为证据,分别体现子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国际或者国内汽车整车制造的案例,年产能不低于10万台(按行业计算模式),并且属于集成供应整体项目。合同显示是甲方为整车制造单位,乙方为投标方,供货业绩(合同、发票、收款记录(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款凭证等))。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收款记录(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款凭证等),发票、收款记录无金额限制,如合同无法体现主要内容,另需提供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成交),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属于取保候审阶段,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2月17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90%AB%E4%BC%81%E4%B8%9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9%A1%B5%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B%A5%E4%B8%8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7%BD%91%E9%A1%B5%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9%8B%E5%89%8D%E3%80%82%3C/p%3E%3Cp%3E
对于以上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项目(是指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对于以上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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