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欣环保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度脱硫石膏泥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招标(招标编号:YFJY2026-0120)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一、招标条件本2026年度脱硫石膏泥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上海申欣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项目地址:标段一: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段二: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服务期限: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3.处置区域:仅限上海地区。4.年度预估处置量:3万吨,其中,标段一:外三电厂预估2.4万吨;标段二吴二电厂预估0.6万吨,具体以招标人的指令为准。5.投标人可兼投兼中。6.提货方式:投标人汽车到招标人项目地点提货,投标人须自行组织人员厂内短驳(如有)、押车(如有)场地清扫、外运、综合利用处置等一切事项。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按规定行驶路线将固体废物移交至有资质和符合规范的经营单位或符合规范的自有场所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不允许跨省处置利用。在运输、处置等一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事件及相对应的处罚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标段一:580元/吨(含6%增值税,按实结算):标段二:580元/吨(含6%增值税,按实结算)。本项目约定的价格为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含税单价作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外三电厂脱硫石膏泥综合利用处置项目;(002)吴二电厂脱硫石膏泥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外三电厂脱硫石膏泥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上海申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及其系统单位任职: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因处置、利用固体废物活动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且无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重大违约记录:9、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10、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环评批复与验收文件并提供相关产品标准或生产许可证明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技术认证或应用证明,石膏泥贮存场地必须具备合法的环评手续:1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包含:1、针对本项目的最低处置能力。2、针对脱硫石膏泥产量高峰期及节假日等特殊时段,须承诺可完成该时段产生的脱硫石膏泥的处置工作。1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转运、处置、治理等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工作内容页、签字页等)的复印件。注:1.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凡要求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在正本投标文件中均应为红章。2.对于上述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及评委委员会均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002吴二电厂脱硫石膏泥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标段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6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资料的原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环评批复与验收文件并提供相关产品标准或生产许可证明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技术认证或应用证明,石膏泥贮存场地必须具备合法的环评手续;4.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包含:1、针对本项目的最低处置能力。2、针对脱硫石膏泥产量高峰期及节假日等特殊时段,须承诺可完成该时段产生的脱硫石膏泥的处置工作。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转运、处置、治理等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工作内容页、签字页等)的复印件: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7.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8条证明文件或承诺书:注:①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②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③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④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2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20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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